近日,鯉城公安分局通報了一起重大洗錢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煌聘請技術人員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為境外賭博網站提供資金結算,從中抽取傭金謀取暴利。據悉,一年多來,以郭某煌為首的七人犯罪團伙共幫助境外違法人員收付非法資金高達1.8億元,從中非法獲利431.7萬元。
兄弟聯手非法經營
移動互聯時代,以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已經深入百姓生活,成為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所謂“第四方支付平臺”是指未獲得國家支付結算許可,違反國家支付結算制度,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2019年年初,泉港人郭某煌在網上發布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的需求,不久一名叫“小龍”的人聯系上他,表示能為其搭建這種平臺。兩人通過電話溝通,郭某煌先后花了8.3萬元讓“小龍”搭建了“魔某數據”“米某數據”“眾某科技”等多個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并以每次500元的價格請其負責維護。
搭建好“第四方支付平臺”,郭某煌開始招兵買馬,將自己的弟弟郭某也拉進來,負責幾個平臺的日常管理,并聘請郭某釗等人負責后臺操作。準備就緒后,這一犯罪團伙開始大量為境外賭博網站提供資金結算業務,對進出的每筆非法資金抽取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一不等的傭金,謀取暴利。
警方不到一月摧毀
今年7月初,鯉城公安分局接到線索:鯉城區臨江街道有人在網上架設、運營和維護多個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大量收購銀行賬戶和第三方支付賬號,通過各種方式為境外賭博網站提供非法資金結算業務。
接到線索后,該局刑偵大隊民警查閱了大量卷宗、資料,并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在該局網安大隊、合成作戰中心的配合下,于今年7月下旬、8月上旬先后在泉州、廈門、福州等地抓獲林某宇、郭某釗等6名犯罪嫌疑人,但37歲的主犯郭某煌得知同伙被抓后,倉皇逃往省外。
今年11月10日,該局刑偵大隊民警遠赴江蘇徐州,在當地抓獲了在逃主犯郭某煌。至此,這個以郭某煌為首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犯罪團伙被徹底搗毀,7名成員全部落網。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煌搭建的多個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為賭博網站提供收款碼,收取賭客資金,涉案資金流高達1.8億元,抽取非法傭金達431.7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煌已被鯉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林某宇、郭某釗等5人已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杭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不要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回報,輕易將自己的銀行卡、二維碼出借或提供給他人使用,如果自己的銀行卡、二維碼被不法分子使用,不僅會對自己的個人信用產生影響,甚至有可能涉嫌“幫助犯罪”,被公安機關“斷卡”行動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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